點擊次數:859 更新時間:2012/8/20 15:0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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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何謂適當的包裝? |
A:良好的包裝能使貨物從取件到抵達目的地都完好無缺。 |
Q:取送包裹之包裝是否適當,應由誰確認? |
A:取件遞送員 |
·不適當的包裝 |
以下為不可接受之包裝: |
1. 帶子及繩索 |
2. 不防水膠布 |
3. 重復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|
4. 保麗龍 |
5. 沒有內裝保護 |
6. 沒有內包裝的細瑣物品 |
7. 手提袋,行李箱 |
8. 已受潮或已破損之包裝 |
·內裝保護 |
如果包裹移動時內部發出碰撞聲,應檢查內部包裝,確認內部包裝能夠保護交寄物品免于碰撞 或損壞,方可接受取件。 |
·玻璃物品 |
酒杯或玻璃制品應個別包裝后才裝入箱子內。個別包裝時應用防撞的泡膜等到,完全包裹好才 可放進箱子內?;蛘呖墒褂煤蛡€別貨物本身開頭相同能夠固定貨物之保麗龍作為內包裝,以保 護易碎物品。 |
·細瑣物品 |
螺帽、螺栓、釘子、螺絲釘等應先用粗麻布包裹,再放進堅固牢靠的包裝外箱內。如此一來即使外裝破損,交寄物品還能夠完整地保留在麻布袋內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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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帶子或繩索 |
不得用帶子或繩索封箱。將帶子或繩索拆下,再用膠布粘緊,才可接受取件。 |
·膠布 |
我們在包裝包裹上遇到的一大難題,就是教導顧客如何使用適當的膠布。凡是透明膠布、醫療膠布或不防水膠布均不合適。使用塑膠布或強化膠布重復粘貼后才可接受此貨件。 |
·重復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|
凡使用過之盒子或箱子,若箱角破損、有破洞、有油漬或水漬者均不適合。若材質完好尚可使用,則應將箱子或盒子外觀上舊有的標志、地址等除去。 |
·保麗龍 |
保麗龍材質脆弱,因此保麗龍做成之盒子或箱子均不適合用來包裝,必須再用其它堅固的包裝作為外包裝。惟經IATA認定或天天快遞事先核準之保麗龍包裝才可被接受,且顧客必須在包裹外附上文字,說明已取得IATA之認可或天天快遞之核準。保麗龍不得用來包裝一般磁帶或電腦磁帶。 |
包裝工作輔助說明 |
若顧客的外包裝: |
重新包裝: |
后續: |
牛皮紙封袋 |
置入天天快遞包裝袋中 |
將空運提單,地址標箋,路線代碼及其他標箋粘貼或標示在新包裝上 |
用繩索或帶子捆扎 |
除去繩索等,改以膠布固定 |
以透明、家庭用或不防水膠帶封裝 |
在不合格膠帶上再貼上防水或塑膠纖維膠帶 |
非經天天快遞或IATA核準之保麗龍箱 |
置入合格之外包裝內 |
手提箱、行李箱,行李袋等 |
置入經核準之外包裝 |
牛皮包裝紙 |
置入合格之外包裝或容器內 |
禮物包裝紙 |
塑膠收縮膜 |
未經同意而重復使用之包裝 |
包裹內容: |
處理方式: |
后續: |
血液,尿液,或其它醫療檢體 |
逐一確認下列事項: |
必要時,在接受此貨件前可要求顧客重新包 |
1. 最內層應為密封且防水之容器 |
2. 第二層之包裝亦須防水 |
3. 第一與第二層之間墊入吸水物質 |
4. 外層使用耐用的玻璃纖維、硬木、金屬,或硬質塑膠容器 |
5. 最后置入聯邦快遞之檢體防水袋中 |
包裹內容: |
所在位置: |
處理方式: |
后續: |
處理方式: |
發出碰撞聲,或大量小件之內容物零散置于包裹中 |
在顧客處所 |
向顧客提出檢查包裹之要求,請客戶打開包裹 |
必要時,在收件前,請顧客裝入足夠的填充物以保護內容物(如塑膠泡膜、形狀相符之保麗龍)。若為大量小件貨品,可先以麻袋包裹后,放入外包裝 |
重新封緊包裹,粘貼標箋并要求相關站務員做好記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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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服務站 |
請經理或站上指定人員拆開并檢查包裹內包裝 |
必要時,主動放入填充物(加入塑膠氣泡膜、形狀相同之保麗龍―玻璃制品;麻布袋―小件物品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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